桃蛋白

各位拜拜~归期不定~也许不回~不用等我~

【暮曦怀澄·初三·20:00】见字如面

去年春节,我才刚入坑,一转眼一整年都过去了,回首望望,真是……挺不可思议的,能爱上曦澄,能认识你们,或许冥冥都有注定的。

祝大家新年快乐~

PS:写这篇的时候没有在意,这会儿才想起,今年居然正好是建国七十周年了,也算应景,谨以此文,纪念为如今的盛世太平付出一切的先烈们,也恭祝曦澄长久,另祝祖国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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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蓝先生:

昨个儿那么好的日子,合该举国欢庆,早先前阿姊和轩哥还未出国的时候,我们三个人聚在一起,喝完我珍藏的最后三瓶橘子汽水,配着阿姊新炒的花生仁儿,我那时就曾当众放过厥词,说等太平日子来了的那一天,我定要睡他个昏天黑地、不管朝夕,不到饿死谁都甭想叫醒我,谁喊我我跟谁翻脸,没曾想,这第一晚就自己给破了功。

我说这都要怪阁下你,若非你无头无脑跟我说那些话,我又怎么会因此而辗转反侧,阁下自己倒好,芭蕉没扇几下你倒头就睡着了,可分明是你自己起的头,结果只有我一个人心里忐忑,你竟半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好不公平。

好容易我熬到后半夜才有了些许睡意,没曾想,入了梦竟全然还是一个你。

真真是阴魂不散。

许是我这会儿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似乎总爱回忆起过去,好似那里有所有的美好绮丽,又许是阁下那番话的念力起了作用,昨晚上我竟不知怎么,就梦到了初次见你时候的情形了,醒来的时候一时间都分不清梦境与现实,末了,也只能感慨韶光太无情,梦里才一个回身,就过了二十余年。

我之前从未与你说过,所以你大约也不知,其实你那日来之前递的拜帖差点没把父亲给吓个半死,大名鼎鼎的蓝少帅之名谁没听过啊,温将军座下第一人,旁人说起你,至少我听过的,全都是说阁下您年纪轻轻却手段了得,话语里又敬又畏,所以我总以为,蓝少帅此人,行事作风这般样子,大约不过是满脸横肉,目露凶光的模样,把阁下您的相片供起来,能止小儿夜啼。

我父亲为人你也清楚,说好听些,是个大学究,说难听些,用我母亲的惯话来骂,那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书呆子,心里眼里就只有他那满屋子的古籍,别的一概都不管,若是他身边没有我母亲,大约一早就饿死了也未可知呢。

他这样的性子能顾好他自己我们全家都要喊阿弥陀佛的,万没有让他再去追逐功名利禄的道理,他自己也不喜欢那些,只是他那些虚名就摆在那儿,想叫人不惦记都难,你来之前,家里早已陆陆续续来过几批旁的将军手底下的副官,满口的天花乱坠,父亲早已是不胜其扰,嫌弃这些人占据了自己看书的时间,好在那些人口气虽大,本事却是配不上的,所以都算有惊无险,靠着我家女强人都给打发了。

何曾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到最后竟是惹来了你的拜帖。

江家虚名再盛,也抵不过阁下您的大名,更何况你上头还有尊大佛压着呢,父亲接了你那拜帖,当时急得就口舌生疮了,急惶惶就要去叫车搬书,说要带着举家回老家去,还是我母亲给他拦住了,要不然,你这辈子或许就见不到我了呢。

如此说来,你与我能走到今日,这一来你要好好谢《新潮》,二来,就是谢我母亲了。

你来的那天,父亲从早上开始就坐立难安,连母亲也不过是看着稳如泰山,可她眼底的忧思却是瞒不过我的,又怕你相中阿姊,就清早晨塞了她一口金包的大洋,叫她出门找小姊妹喝下午茶去。我看他们乱成一团,却奇异的半点也不惊慌,还颇有兴致地看起了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的《Great Expectations》。

我刚看完第三章,门就响了。

你敲门的节奏不紧也不慢,我到现在都记得,是三声之后稍作停顿,再有三声,如是往复,仿佛永不知疲倦,也不曾有半点主人家不开门而被怠慢的焦躁,父亲自然是不敢去开门的,到最后还是母亲去给你应了门。

然后,也不知怎么了,我这颗原本安然无恙的心脏,就像是突然不受控制一样,开始“砰砰砰”跳个不停,我一面用手按住胸口,一面半探着脑袋去瞧门口,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看什么。

但或许,一切冥冥全然注定,在我还未能窥见你身影的时候,我这颗心,就是注定要为你跳动的。

我以为我会看到一个当代李逵,又或者是像西方古老传说里Vampire那样阴森又瘦高的形象,结果你来了,穿着那身本叫我嗤之以鼻的笔挺军装,一下子就照亮了我一整个十六岁。

还有,我未来的所有时光。

你来之前,我从不认为我是个会以貌取人的,结果你一来,我就发现了自己这个毛病,但这也没什么不好,人都是感官动物,你若真长得不近如人意,那我恐怕是不会爱上你的,或者,就是命中注定,也不会这么快沦陷。不可否认,一张好面皮为心灵的沟通提供了多大的便利,而你,一定是最无往不利的那个。

但或许,我也是没这么肤浅的?毕竟两天前我终于等到你回来,你看起来瘦了足有20斤,整个人又瘦又柴,皮肤也晒黑变糙了,脸上刚拆了纱布的伤口还泛着肉粉色,狰狞的可以,我要是颜控我早不要你了,可我一见到你,就只想扑到你怀里,又或者,把你镶进我怀里,拿榫卯给锁住了,这辈子再不叫我和你分开。

你一点都不像外面流言说的,甚至不像是军阀出身,至少在我那贫乏的十六年里,还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军阀呢,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像是从良好家教里走出来的范本,你一笑,旁的人就也要不由自主跟着你笑了,把你那身衣服扒了给我换上,保不齐我比你更有杀伐相也说不定。所以你不会知道,和你相谈甚欢的江氏夫妇,甚至在开门前一秒心里盘算的还是怎么把你不着声色地赶出去。

你进了屋,好巧不巧,就坐了我正对面,一盅采花毛尖被你品的连我都觉得那必然是好滋味了,可我分明喝过,是我不喜欢的苦涩滋味,也只能说真是美色误人了。

大约是我眼神太过赤裸裸了,你下一瞬就转过头来看我,眼里笑意盈然,你看了眼我手里的书,笑着问我:你喜欢Dickens?

我那时是怎么回答你的?还是我什么都没说,就光顾着点头了?我那时脑子里一篇空白,现在想来一定傻死了,你却还那么温柔,还说我要是喜欢那改日送我一本。

可到现在你都没送我Dickens,倒是后来送了我一本William Butler Yeats的诗集,嗯,好吧,为了不伤害你,我会真心实意说我很喜欢,虽然,我宁愿你送我Franz Kafka。

等你一盅茶喝完了,这才切入了正题,从胸前口袋里两指拈出一张叠的板正的报纸,你将那份报纸平摊在桌上,随即冲着父亲深揖而下,说希望他能收你做学生。

我眼睛多尖啊,一眼就看出这是月前的《新潮》了,可是你却不知道,那篇署名为江枫眠的文章却是我写的,也不知是父亲替我捎去投稿的时候没说清,还是报社负责人并不相信这是出自一名十六岁少年手的文字,所以,最后文章虽然发表了,却是冠的父亲的名字。

所以当父亲抚掌笑着跟你说这篇其实是我写的时候,我看着你终于不再镇定自若、温文尔雅的面孔,我才能硬生生憋住没有笑出声来。

你那时的样子,简直傻透了,我能笑一辈子。

真的。

你是那么不可置信,不可置信里又带着几分惊讶、几分惊喜,我从来没为自己能写出这篇文章而感到有何自负,可在那一瞬里,我确确实实是感到庆幸的。

最后,你还是拜了父亲当老师,毕竟我是没那资格敢拿乔去当阁下您的老师的,可你第二日来时,不仅给我带了Pudding,还叫了我小老师。

你声音那么好听,每句话,每个字眼全都是真诚,分明是打趣的话,可就是叫人生不起气来,满心满眼里全是欢喜。

我真喜欢你这么叫我。

你喊我时,又或是把它写在了纸上,每一声、每一行,都像一个欢快的节奏,像百乐门舞女跳舞时鞋跟摩擦地面,又像是报社里的打字机被快速按下,声声都叩着我的心。

哦,对了,之前忘记和你说了,前些日子阿姊来信了,说准备着要给阿凌议亲了,要不是这封信,只怕我总觉得他还小呢,没成想一眨眼阿凌都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纪了,可我到现在我还记得我为了替阿姊把关,央你带我去见轩哥时的场景。

那天冷的要死,我之前还一不小心就感冒了,一个劲地流清涕,外面冷的估摸着鼻涕一淌下就能被冻住,你本来不愿意带我,可架不住我死缠烂打,你只能把我裹成一个球,出去后你一路都紧紧握着我的手,把我护在怀里,不让我被冷风吹到。

我那时就想着,这条路要是能再长一点就好了,我都不想去见轩哥了,随你把我带去哪里,只要你陪着我就好。这些话那时候我是一个字都对你说不出口的,如今好像没那么多顾虑了,许是我面皮厚了,又许是,你与我早已心意相通,便连丝毫都不愿瞒你了。

见到轩哥的时候我也第一次见到了情姐。

情姐的大名我早有耳闻,总是缀在你名字的前后,旁人赞你们一声郎才女貌,都说温将军看重你,愿意与你亲上加亲,是存了把情姐许给你的心思的。

你传闻中的绯闻未婚妻果真是非同凡响,情姐那天穿的我到今天都还记得,里面是一条绛红色丝绒旗袍,外面罩着雪白的狐裘,配着她的珍珠项链和耳环,就好像雪地里唯一一株永不凋零的红玫瑰,一抹艳色照亮了一整个冬季。

她是那么爽朗又疏狂,好似从未将一点儿女私情放在心上,眉目间全然都是大气,半点没有闺阁千金们那些令人作呕的骄纵和坏脾气,我见了都欣赏,也难怪你见了她就面露喜色,连我都顾不上了,只与她相谈甚欢。

她也确实值得让男人们的目光为她而停留。

我的理智这么告诉我,可是我的感性却背道而驰,我期望你能回头来与我说话,可你与我的心灵相通这一刻好像全然失效了一样;我有心负气离开,可脸上又挂不住,我又没做亏心事,你们一个个全都不动如山,凭什么我要走啊?我若走了,岂不是显得我心虚?

左右不过全是为难,我索性也就破罐子破摔了,轩哥为了阿姊,对我这个未来小舅子也总是有求必应的,结果那天我一连喝了五杯咖啡,又吃了三块蛋糕,到最后连喉咙都被齁住了,弄得我这辈子都再不想吃蛋糕了。

我的不对劲你肯定也发现了,你送我回家的路上还是那么小心翼翼,就好像我是值得你珍藏的稀世珍宝一样,一面关切问我是怎么了,可是不开心,我那时唯一想的就是咬掉你一口肉,叫你扰我烦心,偏生自己却还是一副无辜的模样。

让人恨得牙痒痒。

我大约真是气急了,立时脑子里一片空白,等我回过神的时候,我已经仰着头冲着你的嘴唇吻了过去。

这个吻真是一点都不Romantic,我撞得急,牙齿都磕到了你的嘴唇,这也就罢了,我那不听话的清涕这种时候却开始拼命往下淌,我一面亲你,一面还要使劲吸着鼻子,想想都狼狈。

可再不浪漫,也是我同你的初吻。

等我不管不顾亲完,我那仅剩不多的理智终于回了魂,你就这么呆呆站在那里,好像被我吓到了,我若再大胆一点,就该直接把你抢回家关起来,可偏就怂了,你都没打我骂我,我自己就先逃也似地回了家。

那一晚可真是难熬,甜腻的蛋糕搞得我肠胃紊乱,咖啡因却刺激着我的神经,让我难以入眠,我在这双重折磨下越来越悲观,几乎可以预见未来与你老死不复相见的光景。

结果第二天一切全都风平浪静了,你雷打不动地来了,我感冒也好了,连阴了许久的天气都放晴了。

虽然感冒的人变成了你。

母亲一面给你泡姜茶驱寒,一面感叹咱们俩真是难兄难弟,一个才好另一个又中招了,你面上是沉静的笑,耳垂却是红的,一面喝茶一面拿你那双叫我沉沦的眼一瞬不瞬看着我,趁着母亲一个转身,你冲着我做口型,说:我这可都是在替你受过啊。

你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啊。

我估摸着我当时就愣住了,下一刻整张脸都烧了起来,肯定都红了,因为我分明看见你眼里的笑意更甚,我还总当你是个正人君子,没想到竟是看错了你。

你那天给我捎带了一支Parker牌钢笔,就是我现在写信用的这支,这些年里我用空了百余瓶墨水,也另买过十余只钢笔,可最称我心的,到底还是这一支,无可替代。

我那天试笔的时候抬手就写了我自己的名字,果真笔锋流畅、墨水匀称,我试完正要搁笔,你突然就从我身后靠了过来,你用右手握住我的右手,随后牵着我的手在我方才写的名字后面又添上了你的名字。

你虽未说一句爱语,可于我而言,却已胜过千言和万语了。

但不管你信不信,我在这里还是必须跟阁下您再申明一次,我真的,不是在吃情姐的醋!我只是忧心你,军阀这一脉早已深陷泥沼,早晚都要断的,你若及早抽身方是明智,可你若执迷不悟,那就是神仙都难救,而我恰恰好能拉上一把,又岂能隔岸观火、见死不救。

何况我若真是吃醋,后来你们俩前后脚进了黄埔军校我早就闹将起来了,你岂有好果子吃,可我闹了吗?

我又没闹。

说起情姐,她去黄埔军校前我还见过她一面,就在你去黄埔后不久,她那时已经没有穿她那身华贵的旗袍了,而是换上了军装,卷烫的恰到好处的长发也已经被她一刀全剪了,就留下那一丁点儿的弧度也都被压在了帽檐下,彼时她已不是北平城里被万人追捧的温情小姐,可在我眼里,这样的她却是更美了。

她有名士风流,又有铮铮铁骨,这般遗世独立,世人羡她爱她,独不会嫉她恨她,我甚至觉得,这世上没有哪个男人能配得上她。

哦,不,也还是有的,至少在我眼里,若你配她那便绰绰有余,可偏偏我舍不得。

她那次来是给我送古籍的,温家之前那么多繁华都抵不过历史前进的脚步,温将军一倒台,温家也就散了,据情姐说,家中一应珠宝金银都被席卷一空,鸟做群散,只有这些古籍因着旁人没眼光,竟全都落下了,她左思右想,似乎也只有我父亲才是个真爱书人,所以才托我务必交给父亲保管好。

她送完就走,很是行色匆匆,我忙追过去问她要去哪里,她说,东三省乱了,外族猖獗,她要去上战场杀鬼子,她说完,笑着伸出手揉了揉我的脑袋,要我好好生活。

她那时分明意气风发,可也不知怎么我却总瞧出一股荒凉来,我甚至有一种冲动想叫她别去,可又不知这想法从何而来,硬生生给憋住了,直到三年后我收到了情姐壮烈牺牲的噩耗,才惊觉,原来那一次,竟是我与她见的最后一面。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开始整晚整晚的睡不着,一闭眼就是你血肉模糊的样子,我与你这半生,开心的日子不过寥寥几年,后来就天涯各散、海角天南,每日里除了担心受怕就是思念丛生,可就是如此,我亦从不后悔。

因为一个你,足以抵过这世间的魑魅魍魉。

情姐的牺牲不啻于当头一棒,北平也比想象中沦陷的更快,国内这么乱,为了阿姊和孩子,轩哥是打定了主意要出国的,他门路广,一下子就弄全了八张票,准备把两家人全都带出去。

可临到走了,我却放弃了。

我思来想去,左右不过是因为放不下你。

你在距离我千里之外的不知何处,我七弯八拐地打听着你的消息,有说你在东三省的、有说你在晋察冀的、也有说你在淞沪的……种种种种,我也不知是你流动真的这么频繁,还是消息有误,全然都是道听途说。

恰好那时钱老找到我,问我是否愿意接下副校长的位子,好从旁辅佐他保护好学生们,我几乎是没怎么多想就答应了下来。

我既然答应了留下,就自然不能跟着出国了,临行前我去送行,阿姊抱着我只管哭,说我怎么这么傻,母亲虽然也红了眼眶,却并未流泪,上飞机前她握着我的手说尊重我的选择,叫我好好保重,说我是她的骄傲。

我母亲一生要强,当初我父亲只是个落魄教书匠的时候,她就肯抛下千金小姐的优渥生活与他私奔,从此这些年岁里,她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姐成了一个事无巨细样样精通的女强人,我却从未听她抱怨过一句,她永远想的是怎么让自己、让家人活的更好。

她就是这样一身傲骨,而我有幸随了她几分,已是三生有幸。

你当时若是知道这事的话,或许会蹙着眉说我傻,要我赶紧跟着走,可我怎么能走呢?

一来,这是我的国家,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这儿承载了我所有的记忆,我曾在这里享受过繁华和快乐,我曾在这里立下过雄心壮志,难道只因为如今它风雨飘摇被人欺凌了,我就要因此弃它而去吗?

二来,我的学生们需要我,这个世道乱了,到处都是战争和鲜血,而我的学生们还是未绽放的花蕾,是国家未来的脊梁,他们本该享受着最好的教育,于笔下挥斥方遒,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朝不保夕,连自己的生命都得不到保障,可纵使如此,他们却依旧奋战在抗日第一线。学校是能守住他们的最后一道屏障了,我既为师长,就会保护好他们,我的学生们还在奋斗,我又岂有退缩的道理?

再有,就是因为你。

很抱歉,把你排在了最后面,可这并不意味着我不爱你,事实上,我爱你至深。我这辈子如果可以自己选择死亡,那我只会选择为了这个国家的明天牺牲,又或者,死在你怀里,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死法了。

你纵然离我再远,可总归我们还在一片陆地上,中间不会隔上太平洋或大西洋,你的消息再真真假假难以分辨,但好歹是你的消息,我若走了,就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何况,你还会给我写信,虽然因为战事吃紧,你的那些信寄过来的时间总是飘忽不定,有时候可能因为战情紧迫,你信上只有寥寥几句话,往往字迹潦草,有时候信纸上还会沾着血渍,我光看着就惊心动魄,真想象不出你面临的究竟是怎样的惨烈。

可就算如此,我还是无比渴望着你的来信,你的每一个字都值得我珍藏,那一行行字无一不在向我传达着一个好消息:你还活着!

你好好地活在某个我不知道的角落里,可总有一天,你会回来的,我知道,并为此深深期盼着。

有时候我也会给你回信,按着前一封你寄来的地址,可往往兜兜转转了一大圈,还是会回到我这里,信上再多加一句:查无此人。

我就知道你又换战场了。

也正因此,才越发坚定了我要留在学校的想法。

你像是江里海里抛了锚的行船,既然我找不到你,那么,至少我可以选择成为指引你的灯塔,成为你的方向和归宿,我就待在这里,只要你一个回身,就能看到我。

万幸的万幸,你听到了我的心声,你回身了。

你在战场上给我寄来的最后一封信是三天前才到的,信里说,说咱们终于取得了胜利,如今前线战场都在做清扫工作,或许不日就能归家,我看到这里,已是止不住的眼泪。

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足有3000个日夜。

等黎明破晓,等山河重聚,等良人归来。

收到你那封信的第一天,我将之前你寄来的所有信又细细看了一遍,再小心翼翼地收好了,然后开始为迎接你回家做准备;第二天,我还在擦窗户呢,你突然就推开院门走了进来,把我从凳子上抱了下来,像从前我们每一次见面一样亲吻了我的眉心;第三天,我们就着我胡乱炒制的花生仁儿和劣质老白干,听破旧收音机里传来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消息;第四天的清晨,也就是现在,我坐在书桌前给你写这封信,你就躺在我触手可及的床上,安稳的睡着,岁月静好。

这是如梦似幻的四天,所有的美好一次性到达了我身边,我真想永远留在这些天里——前提是,你昨天没有吓我的话。

但事实是,你吓了,并且,还成功让我失眠了。

我是真没想到,你会以这么郑重的方式来跟我说,想要和我永远在一起。

可能在我的心里,我与你,是一早就已经同心同德的了,即使我们从未海誓山盟,也不会影响我的想法,从你握住我的手写下名字的时候,或者更早,早在你第一次走进我眼里的时候,就有一种冥冥的念力在指引着我走向你。

不需你多言,我就已自发地,像信仰我的信仰一般信仰着你了。

你与我这半生,也算轰轰烈烈了,距离和生死都未曾将我们分开,我总以为,我们与旁的夫妻除了差那一纸婚书外,并无何两样,我对你的爱也不会因为少了一份承诺而自觉保留半分,没成想临到了,你郑郑重重递来一张纸,用词竟还是如此婉转,像是生怕我拒绝似的。

但这或许是你改不掉的毛病了,毕竟阁下您可是做军阀的时候就比我这个书生还要更像书生的,我估摸着父亲旁的没教你什么,就只教会你这一身迂腐了。

可我爱你,就连你这份迂腐和谨慎我都喜欢。

可喜欢归喜欢,生气还是要生气的。所以我决定了,等下出门买早饭的时候我就买两份豆汁,管你喜不喜欢呢,就要你陪着我吃。

愿你醒来后看完这最后一句,还能一如从前一般爱我。

                                                   澄   乙酉年七月初九留

江澄写完最后一个字后轻手轻脚地搁下了手里的钢笔,他转过头,就看到还在睡觉的蓝涣,他似乎因为热而睡得有些不安稳,江澄便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将他手里虚虚握着的芭蕉扇给抽了出来,有一搭没一搭地给对方轻轻扇了起来,没几下就重又把人给哄安稳了。

他一面无声笑了下,一面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纸条,正是昨日蓝涣恭恭敬敬递给他的那张。

纸上是极其简短的一封信。

阿晚:

辗转流年,我总算不负你,只往后余生,还要请你这位小老师多多指教啊。

                                                     涣

真像个傻瓜,写的信也像。

江澄这般想着,嘴角却是止不住的笑意,他搁下扇子,重又走回书桌边,拔开钢笔盖,在那行漂亮的瘦金体字下面留下利落一个行楷:好。

天,是真的亮了啊。

江澄用镇纸将两封信都给压实了,随即推门出去买早饭。

唔,算了,还是买豆浆好了。

他好心情地这样想。

(完)

注译:

Charles John Huffam Dickens:查尔斯·约翰·赫法姆·狄更斯,英国作家

Great Expectations:《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

Vampire:吸血鬼

William Butler Yeats:威廉·巴特勒·叶芝,爱尔兰诗人、剧作家和散文家

Franz Kafka:弗兰兹·卡夫卡,捷克德语小说家

Pudding:布丁

Romantic:浪漫

Parker:派克,钢笔品牌

乙酉年七月初九:194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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